为持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,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,推动专利技术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,服务山西产业创新和经济发展,省财政厅、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和我省财政资金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,对原省财政厅、省知识产权局《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晋财教〔2005〕11号)进行修订完善,出台了《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晋财行〔2019〕112号)。现依据办法规定发布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,组织专利推广实施(专利转化)资助专项项目申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<br />
一、工作流程 <br />
(一)项目申报。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,向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市场监管局申报;省属企事业单位可向其省直主管部门申报(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指南)。 <br />
(二)初审推荐。各级市场监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初审合格后签注意见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。 <br />
(三)专家评审。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,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纳入本专项项目库。 <br />
(四)项目立项实施。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专家审查和现场考察意见、年度预算规模,在择优排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具体项目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省市场监管局对拟支持的项目予以立项。双方签定《山西省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任务书》,明确权利义务,确定项目实施内容、目标以及考核、验收指标。项目任务书为立项、实施、完结及鉴定验收的依据。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完成项目。 <br />
二、有关事项 <br />
(一)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应真实、客观和有效,纸质材料要求见申报指南,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填写,并装订成册。 <br />
1.申报材料中所需证照原件由项目初审单位查验后当场退还,提交的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 <br />
2.各项目需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六份(其中一份为正本,在封面注明并项目负责人签字),封面加盖单位公章。同时制作图文并茂的一份PPT(统一用WPS软件制作,带项目解说的音频,时间5分钟内),以光盘形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。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另保留纸质材料一份。 <br />
3.申报材料不退还,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。 <br />
(二)申报统一截止时间:2019年10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 <br />
(三)省局集中受理时间:2019年11月5日至8日。 <br />
材料报送地址: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0421室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(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,邮编030006;邮箱:sxzcyyc@126.com) <br />
三、要求 <br />
(一)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《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晋财行〔2019〕112号)办法规定,对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进行申报受理。同时,原省财政厅、省知识产权局《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晋财教〔2005〕11号)废止,省局《关于部署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纲要(2021-2035)前期工作安排通知》(晋市监知保〔2019〕226号)中有关区域重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停止。 <br />
(二)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、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,积极组织申报。要明确工作人员及业务咨询电话,按要求做好诚信承诺和信息公开工作。 <br />
说明:省市场监管局原则上不接受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直接申报,各项目组织单位(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、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)要按照通知要求,在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咨询方式,接受业务咨询。 <br />
省局对各市(示范区)市场监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集中受理及咨询联系方式: <br />
联系人: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李雪晖 <br />
电 话:0351-7680115 <br />